学工处职责
学生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助学解困、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公寓管理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能有:
1、负责制定全校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3、负责定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
4、负责和协调全校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优质服务。
5、负责全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学生工作的管理体制。
6、负责学校辅导员的培训、考核、评比、表彰。提高辅导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7、负责对各系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服务、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8、负责全校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和学生奖惩等相关工作。
9、负责全校学生的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相关工作。
10、负责全校学生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11、负责协调各处、系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学生校纪校规教育。
13、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档案的相关管理工作。
14、负责全校学风建设的协调、牵头工作。
15、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
16、负责学生公寓生活秩序和公寓文化建设管理。
1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 0799-7062502 0799-7062898